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8〕44号)要求,现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共15700户下达到各有关市,明确到有关县(市、区)(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筛选资金使用对象范围。确保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三类重点对象(即: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自筹资金及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优先列为国家任务,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其他贫困户不得列为国家任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竣工。
二、大力推进低成本改造。各地要大力推广修缮加固等低成本改造方式,加快推进农房加固改造示范工作,要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保证所有C级危房必须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并确保加固后其结构安全。
三、严格控制新建农房面积。新建农房要严格执行基本安全要求,严控建房成本,严控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要加强宣传引导,防止农户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防止给贫困户带来资金负担或因建房返贫。
四、提高农户档案信息录入质量。各地必须按照《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资料(范本)》要求,于2018年12月1日前制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资料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资料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农户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时对档案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和抽验,提高档案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附件:2018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3日
(联系人:黄汉飞,联系电话:83133585)